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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门一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

来源:石门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:2020-04-3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石门一中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

为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,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,同时体现学校对学生的全面关爱,特制订本制度。

学校设立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。

学生因病缺课时,要事先向班主任汇报请假,说明病因。

各班班主任在晨午晚检时,发现因病缺课学生时,第一时间与患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,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。

四、如学生有患病要问明病情,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,如有怀疑,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,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。

五、晨午晚检时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(如发热皮疹、腹泻、呕吐、黄疸等)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学生科年级分管科长,以便进行进一步排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、早报告。

六、对于因病缺勤及晨午晚检中发现需要回家或住院治疗的学生, 班主任要通过电话询问或到家到院探望等形式,随时了解跟踪其病情,直至学生痊愈,并将每次追踪结果记录在“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”上及时向学生科年级分管科长报告追踪的情况,交由学生科卫生专干、校医汇总。班主任、学生科卫生专干、校医要保管“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本”以备查。

七、学生痊愈(尤其是患结核病、水痘、麻疹、流腮、风疹、猩红热) 返校时, 班主任要提醒学生到医院开具痊愈证明,方可回校上课

八、学生科卫生专干、校医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、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,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,其复课要严格把关,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,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,方能允许其复课,并记录其复课时间。

石门县第一中学

2020年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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