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门一中2019年上学期第七周升旗日志““我们的节日——清明”安全专题教育活动“
时间 | 主持 | 地点 | 旗手 | 集会人数 | 讲话者 |
2019年4月1日 | 学生科副科长 田乐老师 | 学校操场 | 711敖和阳 698晏宇轩 707蔡晨阳 710唐皇光 712周 全 712王锦林 707盛孝锋 714王梓恒 | 全校师生 | 学生科副科长 田乐老师 |
国旗下讲话稿 “我们的节日——清明”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老师们,同学们: 清明节,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,扫墓祭祀、缅怀祖先,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,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、唤醒家族共同记忆,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。我校清明假期定于4月4日——4月7日。放假期间交通安全、森林火灾、溺水等问题我们都不容忽视,需要大家一同关注,引起高度重视。 一、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往返学校途中,部分同学因路途遥远,就会涉及到乘车的问题,可能还有学生在放假期间乘坐无证无照黑车,车辆肇事导致了多起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,为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,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。在这里,希望大家做到以下几点: 1.严禁乘坐无牌、无证、不具备接送学生资格的“三无”车辆和超员、超载车辆。严禁乘坐各种货车或农用车。建议同学们最好不要乘坐小面包车或摩托车等小型车辆上学、放学。 2.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,并注意来往车辆。上学、回家路上做到“行人靠右”,两人成排,三人成行,不在路上玩耍,不骑摩托车。 3.选择手续完备、保险齐全、行车守法的正规载客车辆。 4.乘车时要做到以下几点:①自觉遵守纪律②不在车内打闹③严禁在车辆行驶中将身体探出车外④在车子停稳后再上下车。 二、预防森林火灾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减少发生森林火灾的几率,在这里,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: 1.倡导文明祭扫。尽量使用鲜花.塑料花等祭品,祭奠已故亲人。增强环保意识,在规定范围内限量焚化各种祭品,不要乱扔祭祀用食品.包装物并及时清理,放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点。 2.请同学们做到不玩火、不用火。严禁携带火种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玩耍;不要进行野炊、烧烤、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需要生火的活动;告知家长,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,一旦不小心引燃了森林,将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。 3. 如果有森林失火,很容易出现伤亡事故,因此请同学们不要盲目参加救火行动;发现失火要尽快在大人指引下远离火场,并及时报警。火警电话是119。 三、预防溺水事件 随着气温的回升,溺水事件时有发生。为了防止溺水的悲剧发生,我们要做到“四不要”: 1. 不会游泳的人,不要单独在水边玩耍; 2.没有家长的监护,不要和伙伴们玩水; 3.在有家长的陪同下,为预防抽筋,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,先活动活动身体,用水淋湿身体各部分,不要马上下水! 4.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,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下水后不要嬉戏玩闹,在没有家长及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能逞能比赛。 生命是完美的,生活是多姿多彩的,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。安全牵系着每个人的生活,安全是家庭幸福,学习快乐的保证,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人生态度。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,努力增强自我防范潜力,做到警钟长鸣。 最后预祝各位老师和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清明假期!
升国旗 奏唱国歌
学生科副科长田乐老师主持并进行国旗下讲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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