语言文字规范化常识
1.什么是规范的语言文字?
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: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”包括两个方面,即语言规范化:讲普通话;文字规范化:写规范字。
2.语言规范化:讲普通话。
(1)以北京音为标准音;
(2)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;
(3)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。
3.普通话的定义是什么?
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,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,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。
4.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?
大力推广、积极普及、逐步提高。
5.通过推广普通话,要逐步使普通话成为哪四种用语?
校园用语、公务用语、宣传用语、社会服务用语。
6.现阶段哪几种人需要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?
演员、播音员、主持人、教师、公务员、窗口行业从业人员。
7.“语委办”的全称是什么?
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。
8.文字规范化:写规范字。
所谓规范汉字,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、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。
9.正体字:
以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中选用的字为准。
10.简化字:
以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中收录的简化字为准。《简化字总表》所收对照的繁体写法即为不规范字,一般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场合中停止使用。
11.传承字:
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,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。
12.不规范用字:
(1)已经淘汰的异体字:如册(冊)、村 (邨)、朵 〔朶〕
(2)已经简化的繁体字:如后(後)、 愿(願)
(3)已经废止的二简字:如蛋(旦)
(4)错字、别字
(5)缺损字
(6)不正确标点的使用、不规范的书写格式等
13.异形词:
是指在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(指声母、韵母和声调完全相同)、同义(指理性意义、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)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。例如:“笔画”和“笔划、“唯一”和“惟一”等等。实际的使用当中,除了书写的差异之外,它们还有使用频率的不同,但是一般不会造成误解。